偷渡被罚款会不会有案底?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56) 点击:22 |
通俗的讲,“案底”就是一个人违法犯罪的记录,严格意义上仅指刑事犯罪记录。案底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没有任何人可以撤除,否则就是违规违法。 网友咨询: 偷渡被罚款会不会有案底? 律师解答: 偷渡被罚款是否有案底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偷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但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会留下案底; 2、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若被刑事拘留后,最终遭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那么就会保留相应的案底,而如果虽被刑事拘留,但最终被无罪释放的情况下,那么并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律师解析: 案底,也叫“前科”,从法律角度来说指的是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其内容包括: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行政处罚则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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