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39) 点击:17 |
有犯罪行为的人是要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依法坐牢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如是特殊条件的人,就可能会减免一些刑事责任或是少受到一定刑事责任的处罚。 网友咨询: 符合什么条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解析: 不追究刑事责任与免于处罚的区别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是由于立案后经侦察后确定没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具备其它依规不追究刑事责任状况的,案子就此结束;免于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是因为其它法定状况,如行为人未满十四周岁或未满十六周岁等,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免于处罚的状况有: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按照本法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尽管通过外国审判,依然可按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免去或减轻处罚。 2、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 3、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其中,犯罪轻微的,可免去处罚。 4、犯罪分子有告发别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进而得以侦破其它案子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去处罚。 5、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减轻或免去处罚。 6、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去处罚 7、正当防卫显著超出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应该减轻或免去处罚;紧急避险超出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应该减轻或免去处罚。 8、对预备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去处罚;对中止犯,没导致损害的,应该免去处罚;导致损害的,应该减轻处罚;对从犯,应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去处罚;对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理应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去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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