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何区别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1 14:04) 点击:38 |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很相似的,毕竟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了故意,并且也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因此,现实中,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以伤害为目的,后者以杀人为目的; 3、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 律师补充: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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